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贪2.74亿、4.68亿、10.4亿:都判死缓!贪官贪多少判死刑?

2022-06-17| 发布者: 榆次便民网| 查看: 135| 评论: 1|文章来源: 互联网

摘要: 云公民一审判死缓6月9日,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原党组副书记、总经理云公民,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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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公民一审判死缓

6月9日,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原党组副书记、总经理云公民,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。

法院审理查明:云公民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.68亿余元。

法院认为,云公民受贿数额特别巨大,犯罪情节特别严重,社会影响特别恶劣,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,论罪应判死刑。

鉴于云公民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,主动交代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;认罪悔罪,积极退赃,赃款、赃物已全部退缴、追缴,具有法定、酌定从轻处罚情节,对其判处死刑,可不立即执行。同时决定,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,终身监禁,不得减刑、假释。

云公民1950年9月生,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人,1968年8月参加工作。

1975年,25岁的云公民到清华大学热能工程系汽车制造专业学习,毕业后到呼和浩特市交通科研所工作。

1997年1月,升任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。

2001年7月,跨省到山西工作,历任山西省副省长,省委常委、太原市委书记,省委副书记、宣传部长等。

在云公民之前,担任太原市委书记的是侯伍杰;在云公民之后,申维辰、陈川平先后担任太原书记。侯伍杰2004年被查,是山西首个落马的省部级高官;申维辰与陈川平也在之后成了“老虎”。

作为外来的官员,云公民曾多次批评当地官场的山头文化与圈子文化。

在一次省委常委会上,云公民曾与一名本地常委爆发激烈争吵,当年此事在山西官场人尽皆知。

2006年10月,云公民成为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。

2008年6月,履新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副书记、总经理。

据山西官场人士讲述,2017年中,云公民曾回过一趟山西,那时山西官场已物是人非,云公民的众多上级、同僚、部下均已锒铛入狱。

当时,有人说十几年来太原四任书记,三个落马,只有云公民屹立不倒。云公民面色一沉,连说几句“桃花源中人”,岔开了话题。

2019年10月24日,已经退休6年的云公民被查,时年69岁。

收钱最早、敛财最多的“内蒙虎”

云公民被查的一个背景是内蒙古的强力反腐。

2020年初,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纪检监察建议,针对云光中、白向群、邢云、云公民等腐败案件暴露出的煤炭领域违纪违法问题,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反腐行动,对2000年以来内蒙古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全方位透视“会诊”。

其中,云光中曾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、呼和浩特市委书记,他2019年6月被查,2020年11月获刑14年,他从2005年至2018年敛财9432万余元。

白向群曾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,2018年4月被查,2019年10月被判16年。法院查明,1999年至2018年,白向群敛财8515万余元。

邢云曾任内蒙古人大常委会副主任,2018年10月被查,2019年12月被判死缓,且终身不得减刑、假释。

根据官方消息,从1996年至2017年,邢云敛财高达4.49亿余元。

而云公民是“内蒙四虎”中,落马最晚但收钱时间最早、敛财数额最高的“老虎”。

敛财过4亿的4个“老虎”两个都在内蒙古

根据检方指控,云公民敛财始于1992年,那时,他只是伊克昭盟副盟长,从那时起至2016年8月,云公民一路高升、一路敛财,跨省到山西也继续敛财。

2013年,63岁的云公民退休,但根据检方指控,即便在退休之后,他依旧敛财至2016年。

十八大后,有多个落马“老虎”敛财过亿,而被控敛财数额超过4亿的“老虎”至少有4人,除了云公民外,还有被执行死刑的“金融虎”赖小民,以及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、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。

赵正永敛财数额为7.17亿余元(2.9亿余元尚未实际取得,属于犯罪未遂),同样是“内蒙虎”的邢云敛财数额为4.49亿余元。

值得一提的是,云公民的敛财数额,超过了邢云。

上述二人,均被判死缓,且终身监禁,不得减刑、假释。

贪10.4亿的张中生一审死刑,二审改判死缓,理由是什么?

2021年10月29日,山西省高院公开宣判吕梁市委原常委、副市长张中生受贿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,对张中生判处死缓。

张中生一审判处死刑,立即执行,二审判处其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,终身监禁,不得减刑、假释。

二审改判的理由是什么?

本案审判长称:一审法院审理查明,张中生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,多次违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折合人民币达10.4亿余元,并具有索贿情节,依法应从重处罚。虽然张中生具有如实供述的从轻情节,并主动配合追缴工作,但其犯罪数额特别巨大,犯罪情节特别严重,其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,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,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,罪行极其严重,论罪应当判处死刑。一审法院依法判处其死刑。

张中生积极检举山西某省级领导的重大受贿犯罪线索,二审期间经查证属实。所检举犯罪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,构成重大立功。依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,可以对张中生从轻处罚。张中生家属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追缴位于香港的涉案房产、车位,赃款赃物大部分追缴。张中生具有法定、酌定的从宽处罚情节。法院综合考量全案犯罪事实和情节,对其改判为死缓。

这位审判长还特别指出,犯罪数额是贪污、受贿犯罪的重要量刑因素,但不是唯一因素,为了全面评价犯罪的严重性,还必须充分考虑情节对量刑结果的影响。

贪官判死刑的门槛有多高?

6月4日,广东省深圳市中院公开宣判,海南省委原常委、三亚市委原书记童道驰以受贿罪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。

审理查明:童道驰受贿2.74亿余元。

有人问:这些人贪上亿钱财,难道不怕死吗?

其实,越是贪恋权财色利者,越是贪生怕死之徒,越舍不得离开这花花世界。

近年来,因贪腐而走上断头台的,赖小民成为唯一。

10年时间,赖小民敛财17.88亿。

这样的人不杀,没法向人民交代。

除了赖小民,还有一个人,就是上文中提到的受贿10.4亿的张中生。鬼门关前绕一圈,捡回了一条老命。

从赖小民、张中生、云公民、童道驰等案,引出一个人们关心的话题:贪官判死刑的门槛到底有多高?

从司法判例看,从前执行的标准是“过亿必死”。

2011年,苏州市副市长姜人杰、杭州市副市长许迈永,均因贪腐数额超过1亿被判处死刑。

2015年,湖南娄底中院将彭曙、胡浩龙两名国企干部判处死刑,涉案金额也都超过1个亿。

再后来,随着1亿关口屡被突破,越来越多贪官得以苟全性命。

从张中生由死刑改死缓可以看出,这条生死线已经高于10亿。

有律师说,现在奉行少杀慎杀政策,历史上哪怕剥皮囊草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,简单靠死刑,也不可能杜绝腐败。

既然贪官怕死,何不以死惩之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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