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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规作业致14名工人死亡!调查结果公布,2名副市长受处分

2022-01-13| 发布者: 榆次便民网| 查看: 135| 评论: 1|文章来源: 互联网

摘要: 2021年7月15日,珠海石景山隧道施工现场右线发生透水事故,当时隧道内共有26名工作人员,最终有12人平安逃出,1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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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7月15日,珠海石景山隧道施工现场右线发生透水事故,当时隧道内共有26名工作人员,最终有12人平安逃出,14人不幸遇难。

14名被困人员中

有12名开挖工人来自湖南

很多人都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

其中一位被困人员家属称

他们是常德同一乡镇几个村的

还有三个工人是亲兄弟

据了解,现场共派出69支救援队伍,6968名救援人员,500余套大型设备和260余辆救援车。但是直到7月22日,也就是事故发生7天后,才找到所有遇难人员遗体。

22.059万立方米的水

据成功逃生的工人回忆,当时他看到水流从右洞穿过来,他拉着另一名工人往洞口一路奔跑,他们在前面跑,水就在后面追,跑了大约10分钟,水已经淹到了脖子。

统计水库的水量才知道,在事故发生的1.5小时内,隧道上方的吉大水库水位下降了1.93米,库容减少了22.059万立方米。

据官方通报,此次透水事故的水源来自隧道上方的吉大水库,水流从水库进入隧道右洞,因为左洞的地势低于右洞,水流并迅速通过两洞中间的连接通道进入左洞。

而当时,还有16名工人

在左洞最深的地方作业

距离出口大概有1160米

16个人变成了4个人

最后成功逃脱的只剩2人

据成功逃脱的工人回忆:

当时在左洞施工

因为水是倒灌进来的

洞里很多人一下子就被冲走了

但是这名工人抓住了一根电线,并且爬上了一个较高的平台,当时跟他一起爬上平台还有3个人,加上自己有4人。当他们爬上平台后没多久,水就进一步漫了上来,大家便脱掉衣服和鞋子朝着洞口游出去,但是游到出口后才发现,原本4人同行,只剩下2人成功逃脱。

16人只逃出了2人

水量大、水流急、路程远

封堵住了他们唯一的逃生路

据调查,造成透水事故的直接原因是:隧道下穿吉大水库时遭遇富水花岗岩风化深槽,在未探明事发区域地质情况、未超前地质钻探、未超前注浆加固的情况下,不当采用矿山法台阶方式掘进开挖(包括爆破、出渣、支护等)、小导管超前支护措施加固和过大的开挖进尺,导致右线隧道掌子面拱顶坍塌透水。

简单来说就是勘探不到位

防护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

冒险违规进行开挖、爆破等施工

事故调查报告一出

12名涉嫌犯罪的责任人

将受到法律制裁

连同珠海市2位副市长在内的

27名公职人员及国企人员受处分

公安机关依法对12名涉嫌犯罪的有关责任人采取了强制措施,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具体包括:

中铁二局三公司党委委员、副总经理梁杰,中铁二局三公司项目部经理刘广,中铁二局三公司项目部副经理杨进成,中铁二局三公司项目部总工程师钟奎,中铁二局三公司项目部安全总监陈小龙,珠海兴地公司法定代表人、董事长卢艾勇,珠海兴地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胡运彬,珠海兴地公司项目总监代表聂金伟,福建卓智公司法定代表人卢瑞美,福建卓智公司现场负责人王昌榕,珠海吉祥爆破公司项目技术负责人常根召,珠海华昕公司项目总监王开文。

相关部门依法对中铁二局、中铁二局三公司、珠海城建市政公司、珠海工程勘察院、珠海兴地公司、福建卓智公司、珠海吉祥爆破公司、珠海正青咨询公司、珠海华源爆破公司和16名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,部分企业纳入联合惩戒“黑名单”管理。

纪检监察机关对事故属地党委政府、有关监管单位公职人员和国企人员共27人予以追责问责,具体如下:

张宜生,珠海市副市长,给予政务警告处分。

胡新天,珠海市副市长,给予诫勉处理。

杨柳青,香洲区委统战部部长、区政协党组副书记,给予诫勉处理。

顾胜杰,珠海市公路事务中心主任,给予党内警告、政务记过处分。

徐伟,珠海市公路事务中心副主任,给予党内严重警告、政务记大过处分。

张和平,珠海市公路事务中心工程管理一部部长,给予留党察看一年、政务撤职处分,降为一级科员。

李夫振,珠海市公路事务中心工程管理一部副部长,给予留党察看一年、政务撤职处分,降为二级科员。

彭甦,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,给予政务警告处分。

吕植启,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,给予党内警告处分。

孙飞,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科科长,给予党内警告、政务记过处分。

董海光,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主任,给予党内警告、政务记过处分。

何伟涛,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副主任,给予党内严重警告、政务记大过处分。

石德强,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监督三组组长,给予党内严重警告、政务降级处分。

钟闻远,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,给予严肃批评,责令作出书面检查。

彭建力,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,给予政务警告处分。

邓伟华,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室主任,给予党内警告、政务记过处分。

刘美生,珠海市水务局执法科科长,给予诫勉处理。

洪少满,香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局长,给予政务警告处分。

杨文伟,香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副局长,给予党内警告、政务记过处分。

林增武,香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水务室主任,给予党内严重警告、政务撤职处分,降为二级科员。

龙伏波,香洲区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副主任,给予党内警告、政务记过处分。

何育辉,香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吉大水库管理员,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
钟日辉,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吉大派出所所长,给予严肃批评,责令作出书面检查。

邓闯,珠海城建集团总经理助理,珠海城建市政公司执行董事、总经理,给予党内严重警告、政务记大过处分。

李阳忠,珠海城建市政公司安全部部长,给予党内严重警告、政务撤职处分。

胡媛峰,珠海城建市政公司工程一部总监、事故项目总经理,珠海市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,给予开除公职处分。

马强,广东省地质局第一地质大队副大队长、事故项目勘察负责人,给予诫勉处理。

由此可见

原来这透水事故并非天灾

而是有可预见性的

透水前,一定有预兆

透水前,一定有预兆

这是从多次透水事故的教训中

总结出的一条科学结论

调查报告中清楚地记录了

事发前发生的状况:

2时35分,右线掌子面清渣完毕后,作业人员离开,仅剩1名劳务杂工在洞内抽水,期间他发现掌子面拱顶出现少量掉渣滴水现象;

3时23分,掌子面拱顶位置持续掉渣滴水,同时水量变大;

3时28分,突然一次性掉落大量砂石土,紧急撤离。

在以往透水事故的分析中

我们曾经科普过

透水事故发生前的各种预兆:

挂红、挂汗、水叫、空气变冷

顶板淋水加大、裂隙出现渗水等

如果在2时35分时,就能对掉渣滴水的现象予以重视,撤出人员,停止作业,被困的14人完全有充足的时间逃出。然而仅过了不到一个小时……即使6968名救援人员全力展开搜救,也未能换回那14条鲜活的生命。

据统计,救援人员持续开展搜救工作176小时,在洞内长时间段200人以上,最高峰有1000人同时救援作业,7月19日发现2名遇难人员、7月20日发现1名遇难人员、7月21日晚发现10名遇难人员、7月22日发现最后一名遇难人员。

我们无法想象

遇难者在被水困住时的无助

更无法去估量救援人员的辛苦

这起透水事故必须引起

每一位“地下”工作者的警醒

如果你身边有从事此类工作的亲朋

请转发给他们

让更多人免于面对这样的灾难

来源:湖南消防

综合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潮资讯等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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